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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家私募被罚"扶优限劣"效果彰显“伪私募”“乱私募”加快出清

时间:03-27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93

二十七家私募被罚"扶优限劣"效果彰显“伪私募”“乱私募”加快出清

今年以来,私募行业延续严监管,多家私募机构因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种违规行为被罚。据《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截至3月26日发稿,北京、上海、厦门、深圳等多地证监局共计对27家私募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来看,私募存在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按照基金合同关于止损线的约定进行投资运作等。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四则行政监管措施,分别对两家私募机构、两位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其中,深圳前海泽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泽弘资产”)未实际参与其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所投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决策以及投后管理,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杨芬作为泽弘资产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同被出具警示函。作为深圳长盈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长盈二号”)的管理人,深圳市前海金聚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聚立”)存在三大违规情形,主要包括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按照长盈二号合伙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披露长盈二号2020年、2021年关于基金投资、资产负债等重大信息;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相关资料。同时,姜囡自2016年8月31日至2022年10月13日担任金聚立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也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此前,百亿私募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钜洲资产”)也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钜洲资产存在四大违规行为:一是未尽谨慎勤勉义务,投前决策不谨慎,投后管理不到位;二是未按规定办理个别基金备案手续;三是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四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不及时。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共有27家私募被当地证监局处罚。此外,中基协年内也已对近20家私募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其中多家私募被中基协取消了会员资格、并撤销其管理人登记。深圳、上海等多地证监局表示,上述被罚私募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增强,私募行业也在进一步提高入行门槛。中基协2月24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下称《办法》)以及配套指引将从5月1日起正式生效。总体来看,修订后的《办法》同时提高了新设管理人门槛以及首次募集资金门槛,对于集团化运作、基金类型变更等监管原则进一步明确。业内人士表示,《办法》将推动私募行业“扶优限劣”不断升级,促进行业生态规范健康发展。事实上,今年以来除监管严惩私募违规行为外,“伪私募”“乱私募”也在加快出清,“扶优限劣”效果持续显现。中基协数据显示,相较于去年同期,2023年以来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同比增长超五倍。截至3月26日,年内共有1661家私募基金完成注销。仅在今年1月20日,中基协就注销了1449家私募基金,注销原因主要系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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